看到這個案例很有感觸,不知道教養小孩是否都會變成這樣,孩子每天在學校上課,回家還要繼續在極度壓迫的情緒中度過,我自己沒有這部份問題,小時候我只有被打的疑慮,生活環境壓迫,所以感同身受,長時間在壓迫環境下生活,是不是跟地獄很像,我是一點點都無法生活在因情緒所造成的"呼吸困難"環境裡,如果自己都無法忍受這樣的環境,為什麼還會去製造另一個這樣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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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羅太太平常有頭痛的毛病,只要碰到小孩的事務,EQ變低,焦慮,說話口氣重複憤怒,情緒壓迫,而小孩就在這樣的環境下度過課業時光,對於小孩的反彈,羅太太會有壓迫性的語言警惕孩子,孩子不願意妥協而重複疑問,羅太太會以更具傷害力的語言攻擊,於是製造更警張的關係。平常的羅太太和看到小孩後的羅太太,出現明顯的落差。尤其是經過指正後,羅太太態度反彈,以教育不是嘴上談兵態度反駁,導致和友人關係產生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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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症是一種重複出現缺乏現實意義的、不合情理的觀念、情緒、意向或行為,雖力圖克制但又無力擺脫的神經症。

一、臨床表現

強迫症多起病於青少年期或成年早期。

強迫症的臨床表現主要是強迫症狀。包括強迫觀念、強迫情緒、強迫意向和強迫行為。

(1)強迫觀念:強迫觀念是強迫症的核心症狀,最為常見。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現,如強迫疑慮、強迫對立觀念和窮思竭慮的出現是不恰當和不必要的,卻引起緊張不安和痛苦,又無法擺脫。

強迫思考,反復思考某些毫無實際意義或雖有意義但不難解決的問題,如,“旅遊買不到火車票百怎麼辦?”;

強迫表像,頭腦裏常常呈現出不應該呈現的形象,如異性生殖器或性行為的形象;

強迫懷疑,老是擔心這個顧慮那個,如門是否鎖上,煤氣是否關緊等;

強迫對立思維,頭腦裏總是出現與他人相反的觀念,如,別人說“漂亮”,便想到“醜陋”,說“成功”,便想到“失敗”;

強迫回憶,頭腦裏總是出現經歷過的往事,揮之不去,如與某人相處時不愉快的情景。

(2)強迫情緒:具體表現主要是強迫性恐懼,這種恐懼是對自己的情緒會失去控制的恐懼,如害怕自己會發瘋,或擔心自己喪失自製會做出違法、不道德行為或精神失常等。

(3)強迫意向:具體表現是內在驅使、內在衝動,即感到內心有某種強烈的內在驅使力或立即行動的衝動感,但從不表現為行為,卻使患者深感緊張、擔心和痛苦。如想殺妻、滅子、搗毀家用電器,或在公共場合吻陌生女孩等,但不會真正付諸行動,僅是一種意向而已。

(4)強迫行為:屈從性強迫行為,如反復檢查煤氣是否關好;對抗性強迫行為,反復在內心告戒自己不要把強迫意向轉變成實際行為;強迫性儀式動作,進家門必須先跨左腿、出門前必須按順序化妝等;還可以是強迫計數、強迫洗手、強迫眨眼、強迫聳肩、強迫搖頭、強迫咬指甲等。

二、診斷要點

 ⑴ 至少有以下四項強迫症狀之一:強迫觀念、強迫情緒、強迫意向、強迫行為(動作),且強迫症狀是出自內心而非外力所致,即自我強迫;

⑵ 明知強迫症狀不合情理或毫無意義而仍反復出現;

⑶ 對強迫症狀力圖抗拒和排斥而又不能控制和無力擺脫;

⑷ 強迫症狀的出現會導致嚴重的內心衝突並伴隨著強烈的焦慮和痛苦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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