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個案而言,單一藥物治療較多種藥物併用可以增加配合度(compliance)、提供較寬廣的治療範圍、以及較少的花費。也就是說,單一藥物治療的副作用、特異性反應(idiosyncratic reaction)、及致畸胎性(teratogenic effects)都較少;而且,也沒有癲癇藥物間的藥物作用(AED-AED interactions)。
對一個已使用抗癲癇藥的個案,加上另一抗癲癇藥時(亦即將個案由單一藥物治療【monotherapy】轉換為多重藥物治療【polytherapy】),可能會增加藥物的副作用。例如,將carbamazepine加入已使用phenytoin的個案時,可能會增加phenytoin的總量濃度達35%,並且減少phenytoin的「清除率」(clearance)達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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