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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台灣孩子要面對整個社會環境資源的貧乏,社會價值的曲扭,已經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到的了,所以給孩子健康正常的童年是基本,快樂無憂的童年是希望,怎麼會打小孩說是為他好,如果你有任何相關的疑問,到上面的聯結網站去看看吧!以下是我從家暴中心轉貼過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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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毆、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

  1. 言詞虐待:永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北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2. 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不實指控、試圖操縱北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3. 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 迷思篇

    一、對家庭暴力的迷思

    迷思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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