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爸是八點半看牙齒,所以咧,十點就看好了,我剛好載老爸去基隆辦點事,然後放他在廟口吃中飯,我們已經一年沒有離開台北了。。。。不行,要把戶外活動納入每週行程內,凹屋,我一定有自虐。。。到基隆講堂拿到法會的水,然後再到廟口吃完飯,開回台北竟然只有一點不到半,哇咧,是我開太快了嗎?原來基隆到台北只要半小時喔,還以為很遠捏。。。
於是載老爸去統一阪急上廁所,今天又獲得了新資訊,輪椅族的福音,只要有殘障手冊,統一阪急的停車場有四個小時的免費停車優待,那我以前交的錢可以還給我嗎??不過這真的是太棒的訊息了,難怪我對統一阪急印象這麼好,請教我仙姑,我最近的直覺真的很靈喔,ㄎㄎㄎㄎ。。。不過拿著殘障手冊車開到出口時,必須停車再把殘障手冊和停車卡一起給出口服務台,這樣子不是會擋到後面的車子??。。。然後啊,服務台竟然說:只有本人才可以免費。。。哈哈哈哈,那如果本人無法開車呢??納殘障卡就無效嗎?這不是很奇怪嗎??服務員也覺得這要求怪怪的,我跟他說,請他反應上去,這規定要修正。。。他把我身分證抄了一下就放行了,反正我們以後會常來,你以後就習慣了啦,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