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的第一步是以癲癇發作的型態診斷為始;它是以「國際抗癲聯盟」所建議的癲癇發作分類為框架。如果個案的病情資訊足夠的話,最好也能作「癲癇症候群(epilepsy syndrome)」的診斷。

有關如何作這些判斷,以後我們將一一談到。這些診斷依據主要是綜和了「臨床表徵(semiology)」、與實驗室、神經生理、放射影像檢查的客觀證據佐證。這診斷與抗癲藥物的選擇有極密切的牽連;而且,除了個案本身外,對實際發作時(actual seizure)的旁觀者(observers)的資訊取得也是相當的重要

患者本身在參考一些相關書籍後,對於發作時的症狀描述會更容易。如果患者能將他的種種症狀,句細瀰宜的提供給臨床醫師,對癲癇發作的型態、癲癇症候群的診斷將能更準確,治療的計畫也能更增加成功的
機會。


在門診時,常常沒有多餘時間去探詢到會促使癲癇發作的行為情緒(behavior)與環境(environmental)因素。我們稱這些因素為「誘發因子」(seizure triggers);如睡眠不足、飲酒、壓力(stress)等,是可以藉由個人努力來調整的。經由避免這些誘發因子來加強對癲癇的控制,更增成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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